(一)中國傳統拔罐的歷史沿革
中國拔罐的治療法有非常悠久的歷史,至少在西元前第4世紀以前,我們的祖先就已經知道,在容器內引火燃燒後,會使容器內的壓力和外界產生壓力差,這種現象可以使容器吸附在人的體表上,可以拔取皮膚底下組織的某些成分,作為治療皮膚上病症的方法。因此當時就利用動物的角(獸角),作為吸拔皮膚病灶的容器,來治療人體皮表上的毒瘡疽腫,這種治療方法在古時候稱之為「角法」。後來因容器(工具或稱罐子)、技術和方法的變更,又陸續改名稱為「火罐」、「吸筒」或「拔火罐」等等,現代則通稱之為「拔罐」。
最早有關「角法」治病的記載,當是在湖南長沙馬王堆所挖掘出土漢墓中的帛書《五十二病方》中,所記述:「牡痔居竅旁,大者如棗,小者如核者,方以小角角之」。其中「以小角角之」,即指用小獸角來吸拔牡痔的病症。據考證,《五十二病方》大約成書於東周春秋戰國時期,是已知最古老的醫書。這表示說中國的醫療,至少在西元前6世紀到西元前2世紀之間,已經有採用「拔罐」這種技術,作為治療人體皮表上的瘡腫的事實。西元3~4世紀時期,醫學兼道學家抱朴子葛洪,在其所撰的醫書《肘後備急方》中,即已提到使用「針角法」的禁忌:「姚方,若發腫至堅而有根者,名曰石癰。當上灸百?,石子當碎出,不出者可益?。癰疽、瘤、石癰、結筋、瘰?皆不可就針角。針角者,少有不及禍者也。」可見當時已有以針先行刺扎皮膚的病灶,再用獸角來吸拔膿包,這已經是不同於單純使用火罐形式的操作法了。書中主要的訊息是說:針角法曾經用來治療許多種皮膚的腫瘤,但是在癰疽、瘤、石癰、結筋、瘰?等症狀上,絕對不可以用針角法。這個現象受到醫、道學家葛洪的注意,而著書警告說:「針角者,少有不及禍者也。」即說凡使用針角法,稍有不慎就會招惹禍害,可見針角法不當使用的危險性。據《御定佩文韻府》記載:「唐書百官志:醫博士掌教授諸生以本草甲乙?經,分而為業,一曰:體療;二曰:瘡腫;三曰:少小;四曰:耳目口齒;五曰:角法。」此以現代語譯即說:根據《唐書百官志》中的記載:唐朝(約西元7~9世紀)時,設有醫學博士,來掌管教授學生有關本草、甲乙、脈經的醫學,共分為五個科別:1.
體療(內科);2. 瘡腫(外科);3.
少小(兒科);4.
耳目口齒(眼耳口腔及牙科),以及5.
角法(拔罐療法)等五科。可見當時對拔罐療法的重視,其在古代醫療技術上的重要性,和中醫學中的內、外、小兒、眼耳口腔牙科是有相同重要的地位。根據記載,在唐朝「角法」一課的學制訂為兩年,其學科的內容應當是包括拔罐的醫學理論、治療方法、操作技術,和臨床上的應用等,是一門相當完整,屬於皇室宮廷中的醫療方術。由於歷史朝代迭次更替,各個皇朝的此起彼落,醫官學員們隨之而流散遁入民間,各種醫療方術,也因而淪落於幅員遼闊的中國各地民間去。有關各地民間拔罐療法的應用,可由以下的記述窺見一般。
《仁端錄》又名《仁端錄痘疹》或《仁端錄痘疹玄珠》,係明代醫學家徐謙所撰,其中記載:「一兒痘毒,流注四五個於臂肩之上,痂薄少神,黏?不脫,此氣虛不足也。用十宣托裡,外用針刺破,用吸筒吸膿,以玉龍膏圍之而愈」。又《續名醫類案》是清代名醫魏之琇,繼明代醫學家江瓘父子所撰《名醫類案》之後的一部中醫醫案著作,其中也有類似記載:「一兒痘毒,流注四五個於肩臂,痂如麩薄少神,黏著不脫,此氣血不足也。十宣托裡散,外用針刺破,又玉龍膏鐵箍散圍,吸筒吸膿而愈」。兩者相似,均以針刺吸筒法治療兒童肩臂的痘毒,此即針角法的利用。
《廣東通志》為明代郭裴所著,是一本記載廣東地方的通志,屬於明清兩代的地方誌,記錄著廣東省?氣候、風俗、水利、人物、藝術、文化等等的事蹟。其中記載:「石羊色黑,類人家羊而矯捷,其角燒紙為火?,能收頭風。其皮作褥,可愈筋骨疼痛,其血能療跌打損傷,猶秦中山羊也。」記述說:廣東地方民間以黑色石羊的角作為工具,以火罐法來治療頭風。《廣西通志》是清代嘉慶年間,由廣西巡撫謝啟昆所主修,記載廣西地方山川、文物、典籍等的一本地方通志,也有相似的記述,以羊角火罐來治療頭風的民俗治療方法。
《御纂醫宗金鑑》是清乾隆時期吳謙率醫者,於搜集?務府的醫書,全國各地方,包括私家秘藏、世傳經驗的良方等,所編纂的一本醫書。其中記載:「瘋犬咬傷之處,急急用大嘴砂酒壺一箇,內盛乾燒酒燙極熱去酒,以酒壺嘴向咬處,如拔火?樣吸盡惡血為度」。民間用類似拔火罐的方法吸盡傷口惡血,搶救被狂犬咬傷的病人,以防止狂犬病的發生。可見拔火罐已經是一種極為普遍常用的治療技術。
《金匱要略論註》係清代醫學家徐彬所著,其中說:「欬(咳)而上氣,喉中水雞聲,········余見近來拔火?者,以火入瓶罨人患處,立?內寒吸起甚力,始悟火性上行,火聚於上氣,吸于下勢,不容己上氣,水聲亦此理耳。此非瀉肺邪何以愈之?故治此病加射干為上,或白前次之,澤漆次之,皆能開結下水也」。可見當時拔火罐多盛行於民間,因不識醫理任意拔罐,造成難解的新病症。醫家只好一再研究,終於發現是由於拔火罐所引起無痰液涎沫的咳嗽,卻有著喉中水雞聲的現象來,這個病症必須要和常見的「肺痿」作鑑別診斷,方能治癒。這是一個有關被拔火罐後,產生難治的咳嗽病症,應該也是不當的拔火罐,所造成的併發症,主要的原因就是沒有辨證論治,遽然使用拔火罐的結果。
在隋唐時期,約西元6世紀至西元9世紀之時,拔罐的工具有了重大的改變,開始使用竹罐來代替獸角。由於竹子容易切割,且能依身體不同部位的形狀,而裁製成各種樣式和大小的竹筒,因而拔罐得以應用在人體更多不同的部位以治療病症。又由於竹子可以吸附水液,遂得以水煮法替代用火法。有關這方面醫療的記載,有當時隋唐時代的王燾(西元670年至西元755年)所著作的《外臺秘要》中所描述的:「又甄立言以此蠍毒?蛇,即非蜂蜈蚣之輩,自有小小可忍者,有經一日一夜不可忍者,京師偏饒此蟲遍用諸藥塗敷,不能應時有效,遂依角法,以意用竹依作小角,留一節長三、四寸,孔徑四、五分。若指上,可取細竹作之。纔令搭得螯處,指用大角角之,氣漏不嗍,故角不厭大,大即嗍急差。速作五、四枚,鐺內熟煮,取以角螫處,冷即換。初被螫先以針刺螫處出血,然後角之,熱畏傷肉,以冷水暫浸角口二三分,以角之,此神驗。不可以口嗍,毒入腹殺人,甄公云灸即差,以熱角嗍之,無火灸也。」指出依據身體不同的部位,取用大小不同的竹子,並做成適當形狀的竹罐,在鐺鍋內熟煮,當作拔罐的工具,是為煮罐法。先用針刺蠍毒?蛇所螫之處令其出血,再用煮過的竹罐,反覆拔取毒血,這是古代緊急處理蠍毒?蛇咬傷的方法,也是並用針角法和煮罐法的技術。另外《外臺秘要》對拔罐操作的方法,有多處加以具體的介紹,比如要先在欲拔罐的部位上,「以墨點上記之。取三指大青竹筒,長寸半,一頭留節,無節頭削令薄似劍。煮此筒數沸,及熱出筒,籠墨點處按之」。其對吸拔工具的選擇,和臨床應用操作方法的改進,對後世拔罐有很重要的影響。
到了宋朝以後,約西元10世紀之後,拔罐的工具已完全由竹罐來取代獸角。拔罐療法的名稱,也由「角法」一詞,改為「吸筒法」。在技術操作上,更進一步由單純水煮的「煮拔筒法」(煮罐法),發展成為「藥筒法」。藥筒法就是先將製作妥當的竹罐,放置在按照一定處方,所配製的液體藥物中煮過備用,需要拔罐時再將此竹罐,置於沸水中煮過後,乘熱置放在所欲進行吸拔的病灶或穴位上,達到同時發揮吸拔和藥物的雙重治療效果。元代醫家薩謙齋所撰的《瑞竹堂經驗方》中,曾明確地加以記述:「吸筒,以慈竹為之削去青。五倍子多用,白礬少用些子,右藥和筒煮了收起,用時再於沸湯煮,令熱以筋箝筒,乘熱安於患處。」這就是對於「藥筒法」給予詳細說明的例子之一。於西元1406年出版,由明朝周定王朱橚等所編輯,收錄明初以前各種關於中醫的方劑,以及有關著作而編成的《普濟方》中,也有相同的記載。說明了當時的「藥、罐合併醫療法」,是醫療學上的一大進步,將拔罐吸引技術和藥劑合併使用,以便增加治療效果。所以拔罐法已經成為當時中醫治療學中,相當重要的外治敷藥兩用的方法之一。但是拔罐主要的功能,仍舊還是停留在吸拔人體表面的膿血,以及治療癰腫等病症上。
在吸拔醫療技術上,用得較多的方法是:首先將多味中藥煎熬得到藥的湯汁,再將竹罐直接放置在湯汁中熬煮,待煮沸後直接將竹罐,置於人體的病灶或穴位上吸拔。所以竹罐又被稱之為「藥筒」。明代外科學家陳實功,在其所著的《外科正宗•癰疽門》中,曾做過詳盡煮拔筒法的記載:「羌活、獨活、紫蘇、艾葉、鮮菖蒲、甘草、白芷各五錢,連鬚蔥二兩。預用徑一寸二、三分新鮮嫩竹一段,長七寸,一頭留節,用力劃去外青,留內白一半,約厚一分許,靠節鑽一小孔,以柵木條塞緊。將前藥放入筒內,筒口用蔥塞之。將筒橫放鍋內以物壓,勿得浮起。用清水十大碗筒煮數滾,約內藥濃熟為度候用。再用披針於瘡頂上一寸內品字放開三孔,深入淺寸,約筒圈內,將藥筒連湯用大磁缽盛貯患者榻前,將筒藥倒出,急用筒口乘熱對瘡合上,以手捺緊其筒,自然吸住。約待片時,藥筒已溫,拔去塞孔木條,其筒自脫。」這種煮拔藥筒的方法,在當時是十分地流行。除了煮拔藥筒法,也有一些較為簡便的拔罐法,如明代醫家申斗垣所著的《外科啟玄》,就記載有竹筒拔膿法,其說:「瘡膿已潰已破,因膿塞阻之不通……如此當用竹筒吸法,自吸其膿,乃泄其毒也。」說明了竹筒在吸取膿血上的簡易做法。
儘管竹罐方便易得,但是其吸著力還是比較差,且久置後會呈現乾燥,容易破裂漏氣(圖1)。因此到清代的時期,拔罐工具又有了一次重大的革新。清代出現了陶、瓷土燒製而成的陶、瓷罐,並且再沿用「火罐」一詞,稱之為「拔火罐法」。對此清代醫學家趙學敏於清乾隆三十年(西元1765年)所完成的《本草綱目拾遺》一書中敘述:「火罐:江右及閩中皆有之,係窯戶燒售,小如人大指,腹大兩頭微狹,使促口以受火氣,凡患一切風寒,皆用此罐。」顯示出拔罐所用的工具,已經不再是竹罐而是窯戶所燒售陶、瓷罐,當時陶、瓷罐已經成為普通的商品來買賣,民間可以隨意選購,可見拔罐法已深入民間廣為流行,不再只是由專業的醫者或郎中才能操作使用了。其次在減低罐內壓力的方法上,也漸漸改變成為引火燃燒法:「以小紙燒見焰,投入罐中,即將罐合於患處。如頭痛則合在太陽、腦戶或巔頂,腹痛合在臍上。罐得火氣舍於內,即卒不可脫,須得其自落,肉上起紅暈,罐中有氣水出。」這就是現代所謂的「投火法」,其最大優點就是,陶、瓷罐投火後比竹罐更能緊密吸附在人體皮膚表面,吸拔的效果更佳,但是陶、瓷罐不吸水,不再合適於作為藥筒法的工具。此種拔火罐法簡易方便,人人可學可為,燃燒吸拔時陶、瓷罐表面不甚燙手,操作上也較為安全,一時變成民間廣為流傳通俗的治療方術。可是投火於陶罐內後,立即將陶罐蓋緊在人體表皮患處,經常造成不等程度的燒傷。患者必須忍受嚴重程度不一的火灼痛楚,以及在皮表拔罐之處殘留永久性的疤痕(圖2),此也被視為是接受這種拔罐治療時,理所當然的代價。
當陶、瓷罐投火法盛行的同時,也一改以往僅以外科病灶區域作為拔罐的部位,而增加在相關經絡穴位上的吸拔;逐漸由原本適用於外科上的治療,嘗試到外科以外內科病症的領域,治療範圍也突破了歷代以來,以吸拔膿血瘡毒為主的界限,應用到多種內科學上的病症,恰如《本草綱目拾遺》所說:「拔罐可治風寒頭痛及眩暈、風痺、腹痛等症」,可使「風寒盡出,不必服藥」。民間更是風行,自行治療風寒、頭痛等內科病症,再也不必等待郎中、醫者前來診斷治療,人人皆可拔罐為之,迄今仍舊是非常流行的民俗治療技術。
總觀言之,拔罐治療法在我國已有二千餘年以上的歷史,曾是由專業受訓的醫者所執行的治療技術,後來散落遍布民間,成為一種通行的民俗療法。拔罐的工具和技術,在漫長歲月中不斷演變改進,適應病症也自古時候,主要用以治療癰腫瘡毒的外科病症,到清朝時期擴展為緩解內科的病症:頭痛、風寒、疼痛,以及其他各式各樣的症狀。其間縱然有錯誤的應用,或是不良的傷害反應,甚至於危險致死的個案發生,卻也因無專責文書記載,故無從得知。至今拔罐療法僅存操作的技術和方法,由民間百姓隨意使用,而固有的拔罐醫學理論,不再受到重視,是非常可惜的一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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